学校简介
中共吉林省委党校(吉林省行政学院)
985
211
双一流
34所自主划线
中共吉林省委党校,创建于1948年5月。60年的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六个时期,2006年3月,省委、省政府决定省委党校与省行政学院合并,实行一套机构、两块牌子。合并后省委党校(省行政学院)实现了优势互补、资源共享。广大教职工在校(院)委的领导下,正按照省委、省政府的要求,解放思想,开拓创新,求真务实,奋勇前进,努力把省委党校(省行政学院)建设成全省开展干部培训教育的综合性基地。
学校建设特色
985工程:985工程是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为建设
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而做出的重大决策。
1998年5月4日,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代表中国共产
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向全社会宣告:“为了实现现代化,我国要有若干
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。”1999年,国务院批转教育部《面向21世纪教育振
兴行动计划》,“985工程”正式启动建设。
目前我国共有39所“985工程”高校。
211工程: 211工程是指面向21世纪、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 点学科的建设工程。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。 “211工程”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重点建设工 作,是中国政府实施“科教兴国”战略的重大举措、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 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。 目前我们有116所“211工程”高校
双一流: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(First-class universities and disciplines of the world ),简称“双一流”。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,是 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,也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“211工程 ”“985工程”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,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,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柱。 首批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共计137所,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(A类36所,B类 6所),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;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(其中自定学科44个 )。
211工程: 211工程是指面向21世纪、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 点学科的建设工程。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。 “211工程”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重点建设工 作,是中国政府实施“科教兴国”战略的重大举措、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 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。 目前我们有116所“211工程”高校
双一流: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(First-class universities and disciplines of the world ),简称“双一流”。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,是 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,也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“211工程 ”“985工程”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,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,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柱。 首批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共计137所,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(A类36所,B类 6所),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;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(其中自定学科44个 )。
招生学院及专业(2021年)
学位:学术学位
学院: 不区分院系所
专业: 政府经济学(0302Z4)
研究方向: 不区分研究方向
学习方式: 全日制
拟招生人数: 专业:4(不含推免)
学校考试范围
00-不区分研究方向
政治: (101)思想政治理论
外语:(201)英语一
业务课一:(731)政治学概论
业务课二:(952)政府经济学
备注:无
历年国家分数线
| 年份 | 专业名称 | 单科=100分 | 单科>100分 | 总分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2021 | 政府经济学 | 44 | 66 | 321 |
| 2020 | 政府经济学 | 46 | 69 | 325 |
| 2019 | 政府经济学 | 44 | 66 | 320 |
| 2018 | 政府经济学 | 42 | 63 | 315 |
调剂去向
联系方式
网址:http://www.jlswdx.gov.cn/
电话:0431-81760069
地址: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299号
邮箱:jlswdx@163.com
本专业招生院校地区分布图
A区分布
北京(2)
国际关系学院;北京大学
吉林(1)
中共吉林省委党校(吉林省行政学院)
上海(1)
上海外国语大学
B区分布
各地区招生及报考数据总览表
#(序号) Ⅰ(地区) Ⅱ(学校数量) Ⅲ(所在地区报考人数) Ⅳ(意向专业招生人) Ⅴ(所在门类考试人数
| Ⅰ | Ⅱ | Ⅲ | Ⅳ | Ⅴ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北京 | 3 | 42.5万 | 14 | 1.1万 |
| 吉林 | 1 | 9.1万 | 4 | 0.7万 |
| 上海 | 1 | 25.9万 | 2 | 0.8万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