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简介
三峡大学
985 211 双一流
34所自主划线

三峡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(宜昌)和原湖北三峡学院于2000年5月25日合并组建的,是国家水利部和湖北省共建大学,入选教育部第二批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、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(二期)、湖北省“国内一流大学”建设高校。 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(宜昌)的前身是于1978年成立的葛洲坝水电工程学院,先后隶属于水利电力部、能源部、电力工业部、国家电力公司,1996年与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水利电力大学,成为“211工程”建设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原湖北三峡学院是由原宜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、宜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、宜昌职业大学于1996年合并而成。
学校建设特色
985工程:985工程是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为建设 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而做出的重大决策。 1998年5月4日,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代表中国共产 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向全社会宣告:“为了实现现代化,我国要有若干 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。”1999年,国务院批转教育部《面向21世纪教育振 兴行动计划》,“985工程”正式启动建设。 目前我国共有39所“985工程”高校。
211工程: 211工程是指面向21世纪、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 点学科的建设工程。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。 “211工程”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重点建设工 作,是中国政府实施“科教兴国”战略的重大举措、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 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。 目前我们有116所“211工程”高校
双一流: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(First-class universities and disciplines of the world ),简称“双一流”。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,是 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,也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继“211工程 ”“985工程”之后的又一国家战略,有利于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,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柱。 首批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共计137所,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(A类36所,B类 6所),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;双一流建设学科共计465个(其中自定学科44个 )。
招生学院及专业(2021年)
学位:学术学位
学院: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
专业: 法学(030100)
研究方向: 民商法学|宪法学与行政法学|诉讼法学|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
学习方式: 非全日制
拟招生人数: 专业:10(不含推免)
学校考试范围
02-民商法学 | 01-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| 04-诉讼法学 | 03-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
政治: (101)思想政治理论
外语:(201)英语一
业务课一:(757)法理学
业务课二:(857)法学综合
备注:复试笔试科目:民事诉讼法学同等学力加试:①物权法学②刑法总论
一志愿拟录取成绩分布
分数区间 316-336分 336-356分 356-376分 376-396分
2018 3 5 6 0
2020 3 3 5 3
往年拟录取分析
年份 专业名称 一志愿人数 调剂人数 最低分 最高分 建议分数
2018 法学 14 0 316 366 349
2020 法学 14 0 331 394 360
历年国家分数线
年份 专业名称 单科=100分 单科>100分 总分
2021 法学 44 66 321
2020 法学 46 69 325
2019 法学 44 66 320
2018 法学 42 63 315
调剂去向
联系方式
网址:http://210.42.36.98/cms/
电话:0717-6393256
地址:湖北省宜昌市大学路8号
邮箱:
本专业招生院校地区分布图
A区分布

北京(14) 中国地质大学(北京);北京科技大学;清华大学;北京交通大学;北京邮电大学;北京化工大学;国防大学;华北电力大学;北京林业大学;北方工业大学;中共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;首都经济贸易大学;中国农业大学;北京理工大学
天津(4) 南开大学;天津工业大学;中国民航大学;天津大学
河北(5) 河北师范大学;河北经贸大学;燕山大学;中国人民警察大学;华北电力大学(保定)
山西(1) 山西财经大学
辽宁(6) 东北大学;大连海事大学;中国刑事警察学院;沈阳工业大学;大连理工大学;大连海洋大学
吉林(5) 东北师范大学;长春工业大学;吉林师范大学;吉林大学;长春理工大学
黑龙江(4) 东北林业大学;黑龙江大学;哈尔滨工程大学;哈尔滨工业大学
上海(6) 同济大学;华东理工大学;上海大学;上海海洋大学;上海交通大学;华东师范大学
江苏(12)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;苏州大学;江苏大学;江苏师范大学;扬州大学;南京师范大学;南京财经大学;江南大学;东南大学;南京审计大学;南京工业大学;南京理工大学
浙江(7) 温州大学;中国计量大学;浙江工业大学;浙江师范大学;浙江理工大学;浙江大学;宁波大学
安徽(3)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;合肥工业大学;安徽师范大学
福建(1) 华侨大学
江西(4) 江西理工大学;南昌大学;东华理工大学;江西师范大学
山东(6) 青岛科技大学;山东科技大学;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;山东大学;山东理工大学;烟台大学
河南(3) 河南大学;河南科技大学;河南师范大学
湖北(7) 华中农业大学;华中科技大学;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;三峡大学;华中师范大学;武汉理工大学;湖北大学
湖南(6) 湘潭大学;湖南师范大学;湖南大学;中南大学;中南林业科技大学;湖南工业大学
广东(2) 中山大学;深圳大学
重庆(2) 重庆大学;重庆邮电大学
四川(5) 四川大学;西南交通大学;四川省社会科学院;西南石油大学;成都理工大学
陕西(5) 西安交通大学;西北工业大学;西安财经大学;长安大学;西北大学
B区分布
内蒙古(1) 内蒙古大学
广西(4) 广西师范大学;广西民族大学;广西大学;桂林电子科技大学
海南(1) 海南大学
贵州(2) 贵州大学;贵州民族大学
甘肃(2) 兰州理工大学;兰州大学
青海(2) 青海师范大学;青海民族大学
宁夏(1) 宁夏大学
新疆(1) 新疆大学
各地区招生及报考数据总览表
#(序号) Ⅰ(地区) Ⅱ(学校数量) Ⅲ(所在地区报考人数) Ⅳ(意向专业招生人) Ⅴ(所在门类考试人数
Ⅰ Ⅱ Ⅲ Ⅳ Ⅴ
北京 14 42.5万 255 1.1万
江苏 12 29.4万 206 2.1万
湖南 6 12.0万 196 1.0万
广西 4 5.5万 139 0.5万
河北 5 7.7万 128 1.3万
辽宁 7 13.1万 128 1.0万
湖北 8 21.6万 127 1.4万
浙江 8 12.5万 114 1.1万
吉林 5 9.1万 104 0.7万
其他 57 180.7万 1021 17.9万